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楞严经圆瑛大师讲义第六卷

楞严经圆瑛大师讲义第六卷

大佛顶首楞严经正文卷第二终

卯二 会六入即藏性 分二  辰初总征  二 别释  今初

复次,阿难!云何六入,本如来藏,妙真如性?

此总征。梵语钵罗吠奢,此云入,亦云处。入有二义:一为能入,以能入尘取境故;二为所入,以为尘入之处故。按本文吸此尘象,当以吸入为义,即吸入六尘之处,故又名处。他经色心开合无此科,本经以根中不生灭性,即首楞严定体,亦即如来成佛之密因,修证圆通,下手所依之处,故特加焉。

本如来藏者,本即根本,一切枝末,依之而起,今追究六入枝末之根本,元是如来藏,如即本有不变,真如之本体,来即真如随缘,遍周之妙用,藏者,含藏世出世间,一切善功德,无不具足,犹如宝故。

妙真如性者:即如来藏之性。此性即理即事,全妄全真,不滞一法,不舍一法故,所以称妙。非是此真而彼不真,此如而彼不如,若如是则有对待,则不圆满;今乃统万法惟是一心,一真一切真,无有那一法不真,一如一切如,无有那一法不如:即六入亦妙真如性也。初总标竟。

辰二 别释 分六  巳初 眼入乃至六意入 巳初分四  午初 举例显妄  二 辨妄无体三 无所从来  四 结妄归真  今初

阿难!即彼目睛,瞪发劳者,兼目与劳,同是菩提,瞪发劳相。

此举前色阴,瞪目发劳为能例,发明眼入同一虚妄也。即彼:乃就彼色阴所云,其人无故不动目睛,瞪以发劳,因此见劳,遂见空华之劳相。兼目与劳:劳字指空华,谓不特空华是劳相,兼能见之目,与所见之劳相,同是真性菩提心中,瞪发劳相。如前所云:‘见与见缘,并所想相,如虚空华,本无所有。’又如前所云:‘影见俱眚。’眚与劳义同。能见之目是劳见,所见之相是劳相。

菩提是本有真心,真原无妄,由最初一念妄动,依动故能见;依能见故,境界妄现。由末推本,岂仅色阴虚妄,即眼入同是菩提心中,一念妄动之劳相。一念妄动,与无故瞪目,无以异也。初举例显妄竟。

午二 辨妄无体

因于明暗,二种妄尘,发见居中,吸此尘象,名为见性。此见离彼明、暗二尘,毕竟无体。

前五句托尘妄现,后三句离尘无体。以此眼入,因有明、暗二尘,黏湛然之体,发为劳见,居于浮、胜二根之中,吸入此明、暗二尘之象,如磁吸铁,名为能见之量此即菩提瞪发劳相,乃属托尘妄现。倘若离彼明、暗二尘,毕竟无有能入之体可得,是谓离尘无体。下文阿难疑根性断灭,亦由此也。 《正脉》问:‘前取根性,离尘有体,异彼缘心,今云明、暗双离,毕竟无体,何异缘心之无体乎?’答:‘浅论之,前因众生离缘心,不见真心,乃就根中指性,令识真心。然自是心非眼之后,但唯显性不复论根,所以极表其离尘有体之真。今已领真性,尚执六根,别有体相,未融一性;更须令知,六入无自体相,所以极破其离尘无体之妄。虽说见性,乃根中局执之自性,非离眼廓周之见性也。前显是性,而此破相,所以异矣!更深究之,此之破相,亦欲其离相,即妙真如性耳。则显性之旨仍同,岂如缘心,直破其一定无体哉?’二辨妄无体竟。

午三 无所从来

如是,阿难!当知是见,非明暗来,非于根出,不于空生。

此总标。据世人多谓见是其眼,从根是其正计,余二并破,极显其妄也。非明暗来不他生;非于根出不自生;不于空生,非无因生。于四性推检无生,但缺不共生。

何以故?若从明来,暗即随灭,应非见暗;若从暗来,明即随灭,应无见明。

前三字总征;此不从尘来。若说眼入从明尘而来,暗生明灭之时,见亦随灭,应不见暗;若从暗尘而来,明生暗灭之时,见亦随灭,应无见明。今明来见明,暗来见暗,明暗有去来,见性不生灭,当知是见,非明、暗来也,明矣!

若从根生,必无明、暗;如是见精,本无自性。

此不从根来。若说眼入,从根而生,必无明、暗二尘时,单根不能生见。故曰:‘如是见精,本无自性。’自性乃能入之自体。

若于空出,前瞩尘象,归当见根,又空自观,何关汝入?

此不从空来。若说眼入,从空而出,则以空为见之根,出来时,前瞩看也尘境万象,回归时,应当自见其根;当然不能见。纵使能见,乃空自观,何关汝眼入之事?三无所从来竟。

午四 结妄归真

是故当知:眼入虚妄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

是无实体,无从来之故,当知眼入虚妄。以无实体故虚;无从来故妄,但是幻妄称相。上句明相妄,下二句显性真。谓眼入之相虽妄,妄不离真,其性本来不变,非因缘性;又复随缘而非自然性耳。初眼入竟。

巳二 耳入 分四  午初 举例显妄  二 辨妄无体  三 无所从来  四 结妄归真  今初

阿难!譬如有人:以两手指,急塞其耳,耳根劳故,头中作声,兼耳与劳,同是菩提,瞪发劳相。

此亦自法为例。以塞耳成劳,易知之例,以例耳入,所闻一切音声,同一妄也。故呼阿难之名,而告之曰:譬如有人,此亦假设以显妄。以者用也,用两手指,急塞其耳,塞久成劳,以致头中发为虚响,故云:头中作声。

兼耳与劳三句,耳字意取耳入闻性,以性不自显,寄根说故。劳字乃指头中作声,以劳虽妄发,因境显故,故曰兼,曰与。谓不特声是耳入之劳相,兼能闻之耳入,与所闻之劳相,同是真性菩提心中,瞪发劳相;比例发明,令知根尘同源,同一妄也。

《指掌疏》云:此三句有二义:一者比例信真。言耳中闻性,本于真性菩提,人或易信;塞耳所发劳相,亦本于真性菩提,人皆难明,故曰同是菩提;佛意以根性本真,例彼劳相亦本真也。 二者比例知妄。言瞪发劳相,唯是虚妄无实,人皆易知;耳中能闻之性,亦惟是虚妄无实,人或难信,故曰同是瞪发;佛意以瞪劳虚妄,例彼见性,亦唯妄也。  二义中,前义比例信真,亦可兼释总标中,浮尘诸幻化相,其性真为妙觉明体之疑。以今瞪发劳相,与浮尘幻化无异,劳相本于菩提,重明幻化相,亦不离真也。又瞪字,前眼入取例瞪目发劳,而后五入,何以亦用瞪发劳相?当知目瞪发劳,妄见空华,菩提心瞪发劳,则六精俱发,故皆用瞪发劳相。初举例显妄竟。

午二 辨妄无体

因于动、静,二种妄尘,发闻居中,吸此尘象,名听闻性。此闻离彼动、静二尘,毕竟无体。

前五句托尘妄。现以其动、静不常,故称为妄。闻则托尘似有,岂属真实?此闻虽居耳根之中,吸入尘象,但名听闻性,亦显其唯是幻妄名相而已。下三句离尘无体,同前所解。二辨妄无体竟。

午三 无所从来

如是,阿难!当知是闻,非动、静来,非于根出,不于空生。

此总以标列,下则征起逐破。

何以故?若从静来,动即随灭,应非闻动!若从动来,静即随灭,应无觉静!

初句征起,下先破从尘来。若从静尘来,动生静灭,耳中闻性,即当随静尘以俱灭,应不能闻动;若从动尘来,亦复如是。二应字,俱读平声。

若从根生,必无动静;如是闻体,本无自性。

此破从根生。若谓此闻从根而生者,但有增上缘,必无动、静所缘之尘,如是闻体根也,本来亦无能入之自性,以单根不立之故。

若于空出,有闻成性,即非虚空;又空自闻,何关汝入?

此破从空而生。若谓此闻从虚空而出者,是空能有闻,亦得成为根性,既成根性,即非虚空;以闻属灵知,空乃顽碍故。 又空纵有闻,乃空自闻,即同他闻,何预干也汝之耳入?三无所从来竟。

午四 结妄归真

是故当知:耳入虚妄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

此准上可知。二耳入竟。

巳三 鼻入 分四  午初 毕例显妄  二 辨妄无体  三 无所从来  四 结妄归真  今初

阿难!譬如有人:急畜其鼻,畜久成劳,则于鼻中,闻有冷触;因触分别,通、塞、虚、实,如是乃至,诸香臭气。兼鼻与劳,同是菩提,瞪发劳相。

此亦假设为例。譬如有人,急畜缩也其鼻,鼻息出入,自有常度,无故急缩,连缩既久,则反常成劳,即于鼻中,闻有冷触。此冷触由缩风所成,因有冷触,则分别通、塞、虚、实;疏通呼吸之气为虚,闭塞出入之息名实。如是乃至,吸入各种香、臭等气,同一妄耳。兼鼻与劳:劳字指冷触及香、臭气;谓不特冷触,香、臭气,是鼻入之劳相,兼能闻之鼻入,与所闻之劳相,同是菩提心中,瞪发之劳相,以根尘同妄故。如第八番显见文云,本是妙明,无上菩提,净圆真心,妄为色空,及与闻见。初举例显妄竟。

午二 辨妄无体

因于通、塞,二种妄尘,发闻居中,吸此尘象,名嗅闻性。此闻离彼通、塞二尘,毕竟无体。

然此鼻入,元无自性,但因浮、胜二根,对彼通而有闻,塞而无闻,二种妄尘,黏湛发嗅,居于根中,吸入此尘象,名为嗅闻能入之性。此闻亦不过幻妄称相,离彼通、塞二种妄尘,毕竟无有能入之自体。上五句托尘妄现,后三句离尘无体。二辨妄无体竟。

午三 无所从来

当知是闻,非通塞来,非于根出,不于空生。

此总以标列,下则征起别破。

何以故?若从通来,塞则闻灭,云何知塞?如因塞有,通则无闻,云何发明,香、臭等触?

初句征,下先破不从尘生。若谓嗅闻之性,从有闻之通而来,至无闻之塞时,此闻必随通而去,应不更闻于塞,云何又知塞而无闻?既能知塞,则不从通来也明矣!如因无闻之塞,而有鼻入之嗅性,则至有闻之通时。此闻则应随塞而灭,无有嗅闻之性,云何通时,又能发明香、臭等气,来触于鼻耶?既闻香、臭,应非从塞而有也,抑又明矣!

若从根生,必无通、塞。如是闻机,本无自性。

此破从根生。若谓鼻入嗅闻之性,从根而生者,则单根无尘,如是闻机根也离尘无体,本无能入之自性。以有所方有能,今既无所入之尘,安有能入之根?则不从根生也,抑又明矣!

若从空出,是闻自当回嗅汝鼻;空自有闻,何关汝入?

此破从空来。若谓嗅闻之性,从鼻孔之空而来者,是空有闻,自当回返也嗅汝之鼻根。因有回嗅二字,故知是指鼻孔之空,非外空也。纵许能嗅,但是虚空,自己有闻,又何关汝阿难鼻入之事?是知不从空生也,抑又明矣!三无所从来竟。

午四 结妄归真

是故当知:鼻入虚妄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

准上可知。三鼻入竟。

巳四 舌入 分四  午初 举例显妄  二 辨妄无体  三 无所从来  四 结妄归真  今初

阿难!譬如有人:以舌舐吻,熟舐令劳。其人若病,则有苦味。无病之人,微有甜触。由甜与苦,显此舌根,不动之时,淡性常在。兼舌与劳,同是菩提,瞪发劳相。

此亦自法为例。假设一事,譬如有人,以舌舐吻;舐即舔也。舌根无有外物可舐,但用舌入,自舐其唇吻;吻即口之两角。熟舐乃舐之既久,令舌发劳。其人若病,舐之则妄有苦味,无病之人,舐之微有甜触。由此熟舐,妄生甜苦,正显舌入之根不动即不舐之时,淡性非甜非苦常在。甜苦与淡,乃舌入之劳相,以此为例,兼能尝之舌入,与甜苦淡之劳相,同是菩提心中,瞪发劳相。前三科尘唯举二,此科有甜、苦、淡三字,甜苦乃有味之味,淡属无味之味,仍为二种。初举例显妄竟。

午二 辨妄无体

因甜、苦、淡,二种妄尘,发知居中,吸此尘象,名知味性。此知味性,离彼甜、苦,及淡二尘,毕竟无体。

此辨舌入虚妄。舌入元无自性,但因舌动时之甜、苦,及不动时之淡,二种妄尘,黏湛发知,居于根中,吸此尘象,托尘妄现,名为知味能入之性。然此舌入知性,离尘毕竟无体。二辨妄无体竟。

午三 无所从来

如是,阿难!当知如是,尝苦、淡知,非甜、苦来;非因淡有;又非根出;不于空生。

此追究舌入无所从来,总标非尘、非根、非空。

何以故?若甜、苦来,淡则知灭,云何知淡?若从淡出,甜即知亡,复云何知,甜、苦二相?

初句征,下逐破。先破不从尘来。

若从舌生,必无甜、淡,及与苦尘。斯知味根,本无自性。

此破不从根来。

若从空出,虚空自味,非汝口知;又空自知,何关汝入?

此破不从空生。三无所从来竟。

午四 结妄归真

是故当知:舌入虚妄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

准上可知。四舌入竟。

巳五 身入 分四  午初 举例显妄  二 辨妄无体  三 无所从来  四 结妄归真  今初

阿难,譬如有人:以一冷手,触于热手,若冷势多,热者从冷;若热功胜,冷者成热。如是以此,合觉之触,显于离知,涉势若成,因于劳触。兼身与劳,同是菩提,瞪发劳相。

此举易知之身触,以为能例,显明身入虚妄。乃假设一人,用一只冷手,触合一只热手,两手皆属身根,与寻常有知之身,与无知之物,合则成触不同。若冷之势力多,则热者从冷而成冷;若热之功用胜,则冷者从热而成热矣。如是以此合觉之触,显于离知下,如是指上四句,用此两手相合,觉知冷热之触,显于两手相离时,亦复有知触之用,以验身入所对触尘,有离、合二种。彼此两手,冷热相涉之势若成,乃因两手相合,合久成劳,故现冷热相涉之触。兼身下三句,谓不但交相涉入,冷热之相,是身入之劳相,兼身入与冷热之相,同是菩提心中,瞪发劳相。初举例显妄竟。

午二 辨妄无体

因于离、合,二种妄尘,发觉居中,吸此尘象,名知觉性。此知觉体,离彼离、合违顺二尘,毕竟无体。

此身入之知觉,乃托尘妄现其相。因于离、合二种妄尘,黏起湛然之体,发为觉精,居于浮、胜二根之中,吸入此尘象,名为身入知觉之性。此知觉体,离彼离、合违顺二尘,毕竟无有身入之自体可得。离、合属二尘,违顺乃二相。苦触,则违背众生,厌苦求乐之心理,故曰违;乐触,则顺从众生,厌苦求乐之心理,故曰顺。离、合各有违顺二相。二辨妄无体竟。

午三 无所从来

如是,阿难!当知是觉,非离、合来,非违顺有,不于根出,又非空生。

此总标无从来,下则征破。

何以故?若合时来,离当已灭,云何觉离?违顺二相,亦复如是。

初句征,下先破从尘来。

若从根出,必无离、合、违、顺四相。则汝身知,元无自性。

四相,非指离合违顺为四,乃指离合二尘,各有违顺二相,则成四相。此破从根出。

必于空出,空自知觉,何关汝入?

此破空生。三无所从来竟。

午四 结妄归真

是故当知:身入虚妄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

准上可知。此中相妄性真之旨,如昔日僧问洞山曰:‘寒暑到来如何回避?’山曰:‘何不向无寒暑处去?’僧曰:‘如何是无寒暑处?’山曰:‘寒时寒煞阇黎,热时热煞阇黎。’此为达妄即真,处处总成华藏界矣!五身入竟。

巳六 意入 分四  午初 举例显妄  二 辨妄无体  三 无所从来  四 结妄归真  今初

阿难!譬如有人:劳倦则眠,睡熟便寤;览尘斯忆,失忆为忘。是其颠倒,生、住、异、灭,吸习中归,不相踰越,称意知根。兼意与劳,同是菩提,瞪发劳相。

此亦举意入易知之例,以显虚妄。假设一人辛劳疲倦,精神不足,意根不对缘境,则妄现睡眠之相;睡眠既熟,精神恢复,意根不甘滞寂,则便现醒寤之相;此乃约忽寐忽觉而言,非指夜寐夙兴也。据此则劳倦睡熟,俱指意根,取此虚妄易知者,比例意入虚妄无体。 览尘斯忆,失忆为忘者:以既寤之时,则历览前尘,而斯忆记也;欲睡之时,则失忆以为忘。又正睡之时,梦中独头,所缘览尘境,亦称记忆;既寤之后,则梦沉境寂,亦曰为忘。

是其颠倒,生、住、异、灭者:以上忽眠、忽寤,或忆、或忘,皆属颠倒之相。生、住、异、灭,对眠、寤、忆、忘而说。初眠为生,正眠为住;将寤为异,寤已为灭。始忆为生,正忆为住;将忘为异,忘尽为灭。寤忘准此可知。

吸习中归,不相踰越,称意知根者:谓意根能吸入现习,生、住、异、灭四相,次第迁流,中归意地,前不落后,后不超前,不相踰越,称意入为能知之根焉。 兼意与劳,同是菩提,瞪发劳相者:世人只知,眠、寤、忆、忘,为意家之劳相,并不知兼意知根,与所缘劳相,同是菩提心中,瞪发劳相。初举例显妄竟。

午二 辨妄无体

因于生灭,二种妄尘,集知居中;吸撮取也内尘,见、闻逆流,流不及地,名觉知性。

此生灭,乃前五尘,落卸影子,有生、灭二种法尘之别。意入因于生、灭二尘,黏起湛然之体,集能知之性,居于意根之中,如幽室见。吸撮内尘:即吸取内之法尘,为己所缘。前五科向外,故云发见发闻等,今云集知者,以其但约缘内尘言。

见闻逆流,流不及地者:前五根缘五尘之境;见、闻二字,该余三根,皆顺流外缘;倘若见、闻等根,要逆流反缘,也缘不到。因五尘落卸影子,落在意地之中,为意根之所独缘,故曰见闻逆流,流不及地。此能缘性,名意入觉知之性,亦不过托尘妄现而已。

此觉知性,离彼寤、寐生灭二尘,毕竟无体。

然此觉知之性,既是因尘而有,离尘自应无体可得。《正脉》云:寤寐不同上眠寤,彼是假设,取于睡时,此是法尘,但约神思昏、明而已。二辨妄无体竟。

午三 无所从来

如是,阿难!当知如是,觉知之根,非寤寐来;非生灭有;不于根出;亦非空生。

此总标,下征破。

何以故?若从寤来,寐即随灭,将何为寐?必生时有,灭即同无,令谁受灭?若从灭有,生即灭无,谁知生者?

初句征;此先破从尘来。若谓此觉知之意入,从寤而来者,至于寐时,此觉知必随寤而灭,又将何者而为寐乎?即今寐中,能做梦者,又是谁耶?若从寐来,类此可推。若谓此觉知,必从生尘有者,至于灭尘时,即应同生尘而无矣,又令谁领受灭尘,而内守幽闲寂静之境耶?若谓此觉知,从灭尘有者,至于生尘时,即应同灭尘而无矣,即今能觉知生尘,分别苦乐者,又是谁耶?

若从根出,寤、寐二相,随身开合,离斯二体,此觉知者。同于空华,毕竟无性。

此破从根出。若谓此觉知,从意根出者,寤、寐二种之相,乃随身根之内,肉团心开合而成。肉团心是肉质,状如倒挂莲华,寤则开,寐则合,离斯此也寤寐开合二体,此意入之觉知,同于空华,毕竟无有能入之性,是则根尚叵得,如何可说从根出也?

若从空出,自是空知,何关汝入?

此破从空而出。若谓此觉知,从空出者,空性顽钝,根性灵知,虚空本属无知,纵然能有知觉,自是空之有知,何关于汝意入之事?以上追究,此觉知者,来处不可得。三无所从来竟。

午四 结妄归真

是故当知:意入虚妄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

准上可知。此处《正脉疏》,交光法师,发明入、处、界三科,破法有三种差别,为千古独唱!一者约缘破:言不局本法,广破外缘也。如灭火不径扑火,但抽去其薪,火自灭矣,以火无自体也。 二者更互破:言二法相依而立,即须更互破之。如蛟水相依,两皆为患,除之者,驱蛟绝水之本,泄水破蛟之居也。 三者从要破:此有两种,一者二法从要破:如两木相倚而立,但推倒一边,二皆倒矣。二者三法从要破:如筋、胶、角三合为弓,而胶为其要,但除去其胶,则筋、角皆不成弓矣。故此六入,全是约缘破,尘即其缘也。下十二处,兼更互破,及二法从要破也,眼、色、耳、声四处,更互破也;余八处二法从要破也。又惟身、触二处,独约根破,余六处独约尘破也。后十八界,全是三法从要破也。然文虽从要,意实并破,非同六入,正意在根也。详其结处,盖可见矣。卯二六入竟。

以上就是楞严经圆瑛大师讲义第六卷了,我们修行的时候可以多看看这些讲解,这些东西是能够帮助我们很快的去理解和修行经文的,能够让我们知道楞严经的大意是什么,能够让我们更好的去修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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